THE 破產洗底 DIARIES

The 破產洗底 Di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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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多間銀行推出「綠色按揭」計劃,按揭申請過程全無紙化,由遞交按揭申請、上載申請文件、查閱批核結果至日常賬單管理,全程線上辦理,將按揭服務數碼化,推動減碳環保,申請「綠色按揭」亦可獲得額外優惠,以吸引業主購入符合綠建環評原則的物業,並進一步提倡環保理念。

此外,破產人士或許不得從事某些行業,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按照《銀行業條例》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士必須通知其僱主。如果本身是公務員的話,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解除破產令後,其信貸報告仍會載有與破產有關的公開記錄。

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可用於抵銷大部分債務。但當債務人決定破產,它會以各種方式影響債務人的生活。

如破產人以前從未被裁定過破產,只要債權人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而破產人亦切實遵守《破產條例》之規定,有關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四年後解除。

[ 嚴正聲明 ] 破產洗底 鑑於近日發現有來歷不明人士冒充本協會,藉此聯絡其他人士並進行行騙,本協會認為事態嚴重。

破產會令債務人的信貸紀錄做成負面影響,並可能影響未來貸方對債務人的看法。在您的信貸紀錄中看到破產,可能會促使債權人拒絕提供信貸或向您提供更高的利率和不太優惠的條款。

如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還清債務,並且財務狀況在可預測的將來不太可能改善,那麼選擇破產好處是可能會比較其他方案適合。雖然破產後果是可以抵銷大部分債務,但可能會影響生活的其他部分,例如債務人的家庭和工作。

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獲取信貸 破產人在以下情況下均屬犯了刑事罪行:–

另一方面,即使有法院介入,有時候也沒轍,因為至少得有財產可執行。筆者就曾經在勞動仲裁處遇到過許多這種情況,員工討要工資,但老闆不出現,賬戶也沒錢,公司就幾臺破電腦。這種情況下,仲裁員開庭了,也宣判了,但最後由於沒有財產清償,難以執行,最終不了了之。而此時如果有個人破產這一制度的話,就能夠很大程度上避免討債無門、暴力催收等。

破產管理處會根據欠債人士個別的收入及生活支出去計算欠債人的基本生活支出額度,若果欠債人的收入比支出額度為少,便不用償還債項。以下綜合了一系列破產好處以及一些破產壞處參考。

《公司條例》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擔任董事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為了最直接了解破產程序以及其他相關事宜或問題,可以先閱讀破產管理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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